|
建筑物和构件物的设计
活动的基本方向:
I.建筑物和建筑 I 和 II 责任等级的设计。建筑物和构件物及其整体的设计文件分类的制定:
- 总体规划和运输:
- 建筑物、构件物及其整体用地的总体规划(总图)
- 工程和运输的基础结构的方案和设计
- 建筑物、构件物及其整体用地的设备完善的方案(设计):
- 建筑设计决定:
- 工艺决定:
- 公共建筑物、构件物及其整体:
- 教育、培养和训练干部用的建筑物
- 科研机关、设计和公共组织及管理用的建筑物
- 医疗卫生和疗养用的建筑物和构件物
- 体育保健和运动建筑物和构件物
- 文化教育和演艺机关建筑物
- 贸易、公共饮食和日常服务类企业用的建筑物
- 直接服务居民的运输用的建筑物
- 公共经济(生产、保管和运输建筑物和构件物除外)用的建筑物
- 庙宇整体、祭祀用建筑物和构件物、纪念馆
- 生产用建筑物、建筑及其整体:
- 建筑材料业企业
- 建筑业企业
- 道路建设-建筑物和构件物服务以及铺路和运输服务企业
- 工程设备、网络和系统:
- 供暖、通风、空调
- 供水和排水
- 供热
- 1千瓦以下的供电
- 电气设备、照明设备
- 通讯和信号系统
- 无线电装置和电视
- 调度装置、自动化装置和工程系统管理
- 机械装置和物体内部运输
- 设计文件的专业分类
- 预算文件
II.总设计师执行的职能:
- 执行下列几种建筑物和构件物及其整体的设计活动:
- 住宅建筑物及其整体:
- 4层以下的建筑物
- 专门类型的住宅(宿舍,小规模流动居民的住宅楼)
- 公共建筑物和构件物及其整体
- 生产用建筑物和构件物及其整体
- 农业用构件物及其整体
- 按工程地质条件在用地内的建筑 :
产品、服务和专家的认证。办理合格认证书和结论书。制定技术文件并进行试验。组织的许可证和认证的前期准备。技术监管。
|